开发商交房时,房屋质量是购房者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房屋质量纠纷也是商品房交付中最常出现的纠纷之一。在上一期《周律说房》中,周律师提到商品房质量瑕疵不能作为购房者拒绝收房或退房的正当理由,而只有当房屋质量问题足够严重或属于主体结构问题,购房者才有权拒收或者退房。那么,房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怎样认定?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又是什么?购房者如何正当且有效维权?
9月26日,杰海短视频节目——《周律说房》第4期正式在杰海律所官方视频号上线。杰海阳江分所周仕带律师就上述问题做了详尽的解答。本期视频中,周律师着重讲述了两种可以拒绝收房或退房的质量问题类型以及相对应的处理办法,我们整理出以下几个要点: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常见的问题有房屋倾斜、地基下沉、承重柱结构变形、承重墙开裂等。一般经过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较少存在此类问题,若购房者发现自己的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选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在诉讼中请求法院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鉴定。经检测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或退房,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合格,但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我国法律对于“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无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或鉴定机构一般会结合具体问题,对是否影响居住者正常居住、财产安全、生命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同时,如果出现的质量问题已不可修复或经多次修复仍无法达到应有状态的,也会被认定为“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因此,购房者要有证据意识,可以按照时间顺序和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标准来存证,比如照片、视频、维修记录等。
结合上一期,《周律说房》共讲述了三种不同类型的质量问题以及相对应的处理方式。下一期《周律说房》栏目将聊一聊【房屋面积误差】的相关问题,欢迎扫描二维码,锁定/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