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3日,由广州市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及自贸区专业委员会、香江独角兽牧场、杰海南沙所共同举办的《企业法商提升计划》第5场在香江独角兽牧场举行,活动现场20余位企业及行业代表聆听了我所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廖艺行律师的精彩分享。本次讲座以《企业如何辨析融资风险》为主题,通过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讲解的形式进行。为企业与私募基金的关系做出梳理,以股权基金产品的常见的四种违规类型为引子,剖析企业作为投资方及融资方的身份介入私募基金领域需要考量的因素,为企业拨开私募的迷雾,提供投融资的操作建议。

廖艺行律师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多次受邀参加行业内私募基金讲座,曾为广州私募协会、万博基金小镇、千灯湖创投小镇等地方性金融组织、机构提供金融合规服务。进入杰海所后,专注于金融与基金私募领域。

企业融资是企业以自身经营状况及资金运用的情况为基础,结合企业未来经营与发展策略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一种经济活动。因此,企业融资既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企业自我更新、自我规范的重要方式。廖律师首先简要介绍了基金的类型和监管,通过基金业协会8月12日公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月报(2020年7月)》,比较了证券类、股权类(含创业基金)、私募资产配置类、其他类的私募基金产品的规模,也同时为听众建立起了对私募基金类型的初步认识。紧接着,介绍了私募基金的监管情况,即私募基金主要受证监会及其各地派出机构的监管,地方行业协会与同业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金融工作办公室协助证监会对私募基金进行监管。即使在那么多机构协同监管下,私募基金作为一个暗藏潜力的市场仍然频频出现“暴雷”事件,廖律师在完成上述基金基本情况的铺垫后,总结了私募基金产品四种常见的违规类型,其中就资金池和基金产品债性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说。在私募基金违规搭建资金池的介绍上,廖律师形象地将私募基金产品的募集、投资与银行的存款放贷进行类比,指出了私募基金产品利用资金池实现期限错配、短募长投的特点,也点明了资金池存在的问题。随后,分析了我国基金产品背离价值投资,出现偏债性的特点,并指出了原因:考虑到我国大部分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尽调难易度及他项权设立情况,基金管理人在设计基金产品时会有偏债性的考量。

那么私募基金对实体企业来说,究竟是良药还是毒药呢?这就要看企业在私募基金中扮演什么角色,能否把握好各自角色,做好定位。企业作为投资方时,需要重点关注企业的风险偏好,是风险厌恶性、风险偏好性还是风险中性?就投资者的风险偏好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时会进行投资者风险问卷调查,根据协会提供的C1-C5的标准进行判定,同时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类型也会根据协会给出的R1-R5的等级进行披露与说明。但即使如此,企业作为投资者参与私募基金投资,仍建议要形成一套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指标与风险判断标准,具体表现为:

1. 通过行业调查,预计标的企业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2. 通过分析企业战略,预计标的企业的业绩增长情况;
3. 根据标的企业的业绩增长情况预估,确定风险收益。

企业若是作为融资方,就需要重点考量企业的资金需求。企业在融入资金的过程中往往会签署融资条款,其中以对赌条款、领售权条款、回购条款、他项权条款及人事任免权条款最为常见。考虑到法商计划前面的讲座已经讲解了融资条款,廖律师这里只简要就对赌条款和股权九大红线进行了介绍,融资条款部分的内容详见《直面融资的诱惑与陷阱—— 融资协议核心条款解析与谈判指南 》。

在本次《企业法商提升计划》讲座中,我们为参会人员精心准备了培训证明及茶歇茶点。让到会的每一位参会者在舒适、愉快的氛围中,相互学习分享经验。

——杰海动态 | 我所唐秀琼律师受邀为花都区产业聚集区中小企业服务站开展法律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