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杨健贵
        作为一名律师,处理过N个股权纠纷案件。有些挺理想,双方大体满意分手,有人收获了公司,有人收获了金钱;有些一地狗血,官司打了几年都停不下来,感情和经济俱损;更严重的,甚至到后面,大家都不知道该如何收手。
        各种过程一言难尽,总体而言,有几个感想:
        1、要谋定而后动,先定方案再搞事,不要上来先乱搞事。
        记得去年有个当事人A找过来咨询,说被人坑了要退股。
        双方的合作背景和公司的大概情况是这样的:A两年前和朋友B合作,B用管理能力出资,占股75%,A自己出500万,占25%,前期已经出了300万,还有200万没有出,公司注册2000万;双方签了个简单的股东协议,主要是说双方的出资和占股情况,没有关于退股的约定。这两年来B没有做什么成果,公司帐上还有个100万左右。A觉得没法搞了,和B起了争执。
        我说你想要怎么样?A说要回这100万,加上风险去掉就好了,免得B再乱搞还要买单。我说你这目标挺清晰啊,没有和他谈过吗?A告诉我:“B已经不愿意跟我谈了。”
为什么不愿意呢?原来他们已经打了一场官司,A要求B按注册资本完成出资,一审二审下来A都败诉了(双方都约定好的,B不用出资,而且公司章程的出资期限也远远没有到期)。我问他当时怎么想到这个诉讼的,A跟我说,当时怎么想的不记得了,就是想搞点事让他付出点代价。
        官司是输了,A也在这过程中明白了他们的目的。我们再做一个假设,万一A在这个诉讼中赢了,会不会能达成他们目标呢,答案是,还是不行。因为他还是想拿钱加去除风险。伤害了对方,对自己却没有好处。
        充分利用“伤害权”来“促使”对方谈判,的确社会中处理争议非常常见的一种策略。但执行这个策略的要点是,这个“伤害权“的真实存在且合法的,或即使违法,代价还能接受;上来就抡一棍子,自己花了成本不说(律师费加诉讼费用,还是挺高的),对方却没有任何伤害,这个无论是从打还是谈的角度来说,都实在是太伤气势了。
打了一年多下来,将双方谈判的意愿降下来了,后面再谈难度增加一个级别。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不能打官司,或者不打官司就一定能提高谈判意愿。
        2、制定合适的目标,是需要大量的信息、知识和经验支撑的,很多当事人不具有制定适当目标的整体能力。
        几年前有个比较知名的创业项目叫西少爷,卖煎饼的,由三个大学校友创立,当时在全网范围内还挺火的,受到不少资本的关注。创业团队也在这期间分裂了,产生纠纷,要分手。要退出的股东宋某要价1200万,理由是当时公司估值4000万,他占股30%,而其他股东只同意出30万左右。双方根本谈不拢,闹了几年,人尽皆知,闹到现在互联网上不少以此为例子谈股权分配的......
        类似的情况,我大概碰到三四个。
        共同点在于:
        1、对于某方退出的意愿是一致的;
        2、对于股权的估值问题,双方隔着一道天堑。根本就没有办法对话,最后要么走上互相伤害的道路,要么看既然离婚不成,就在外面重开公司,不断地将之前公司的客户、资源往里面搬......
        与公司估值问题的相关问题,的确是让人烦恼的,毕竟大多数公司不是什么大企业,即不上市,也没有多大的资产,更不见得有多么稳定的盈利....更关键的是,估值在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来看,差别都挺大......
        但这个还不是最麻烦的,如果涉及控制权,那就更容易一地鸡毛了。
        3、吵归吵,良好的沟通非常有必要,这有助于解决好纠纷。
        我发现,很多股东之间起纠纷,问一下双方到底是什么原因起的冲突,说法往往不同,甚至完全不知道冲突的点在哪里。起冲突后老死不相往来,约见个面都难......
        我碰到最离谱的一个案件,在接手前双方已互搞了一周时间,期间双方报了不知多少次警,剑拔弩张,互派汽车堵公司办公楼大门。
        这是一个老股东A退出,新股东B接手纠纷。原来公司是AB各50%,B的股权由A代持,也就是公司全部股权都登记在A的名下,是个一人有限公司。B是公司的大客户,平时也向公司借款,金额不小。A退出时双方对价格没有什么异议,协议都签了,就是在要工商变更时反悔......然后A不知为何,开始报警,B开始报复.....就来到了开头的故事。
当时B找到了我们,一通分析下来没想明白是什么原因,还是跟B要了一些现场谈的权限范围,决定约A见面沟通。一进公司大门,马上就有一台车把门口堵死了,正慌得一B的时间,当事人来电说放心好了,这台车是我的......
        见面聊了好久,来到了关键的问题环节,为什么会反悔起冲突,原因是:A担心在他当股权期间的公司债务,会影响到他。因为当时在协商退出的时候,双方是有一点小火气的,A提出过这个问题,B表示肯定会找他。我连忙找电话跟B确认一下,怎么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不提前跟律师沟通呢。跟B说了一下之后,B表示:我完全没有要找他的意思,这个债肯定不用他负责。我说,那当时是怎么回事,你不是拒绝了他的建议吗?后来陪同B一起在现场的人说,当时其实大家没怎么听懂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反正有点火,只要是对方提出来的,都不同意。
        这下好了,担心的问题都不存在,冲突完全成了误会,当场补签了一个协议,第二天大家愉快地将股权过户了。
        总体来说,股权纠纷搞起来对双方都是很折腾的,感情和经济互耗。而这类纠纷往往有这样一个特点,很可能你打赢了官司,还是没有办法达成你想要的目标。
制定合理的目标,保持沟通,谈判和诉讼结合好,才好达成目标。

作者简介:

杨健贵律师,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创业投资并购部负责人,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曾任职于美赞臣中国、广电运通等大型国内外企业。从上市公司法务到律所执业律师,法律实务工作超17 年。股权问题是创业者的头等大事,杨律师专注于股权事务法律研究,致力于为创业者服务。服务内容从创业者草创阶段的股权架构设置,股东合作约束,公司治理与章程设计;再到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股权融资谈判,股权激励应用,对外投资合作;处理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股东争议、投资者退出以及企业并购事项,从创业开始一路陪伴,已累计服务创业企业超1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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