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卢敏


“律师律师,我司有一笔服务款甲方一直未支付给我们,从年初到现在接近一年的时间了。”

“有签合同吗?”

“没有,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还有部分是邮件往来。”

后来我了解到,当事人与甲方合作的方式为:合同在一段合作期限结束后,甲方付款前,双方对合同金额核对无误后盖章打款,因这次甲方违约,故合同未签也无法进行对账。

近几年,电商发展各位迅速,MCN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因该行业快节奏的特点,未签合同以及后补合同的情况比比皆是,所以当机构遇到未签合同同时甲方也未付款的情况时该如何做呢?

一、注意留痕

在合同纠纷类的案件里,最好是签署书面合同,明确付款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如果签署合同比较困难,在聊天记录内确定好合同价格、明细以及付款时间,同时需要对方进行确认,明确回复“没问题”,“同意”等字眼予以确认。

可能有人会有疑惑,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当然可以。

关于微信聊天记录的法律效力,大部分法院认为:如果从微信的内容上看,聊天记录内容完整,能够印证起诉的事实,同时被告对欠款的事实及原告发送的欠款明细、金额也均予以认可,且对话记录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法院对原告的诉求是支持的态度。

并且,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电子数据属于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进一步明确了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均属于“电子数据”。微信、QQ等的聊天记录即属于即时通信的通信信息。故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二、证据补强

1、发送对账单

笔者也遇到过当事人准备起诉时发现双方既没有合同也没有进行过对账,这时笔者会建议当事人进行证据上的补足。首先可以单方制作对账单,通过微信、或者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对方,等待对方回应,如果对方认同对账金额,建议让对方签名或者加盖公章。

2、电话录音

    除了发送对账单,当事人也可以拨打电话,录音取证。通话的内容应当包括交易的内容,欠款金额,询问何时还款等事项,对相关交易流程进行确认。

三、证据保全

微信是现在非常常见的电子证据,使用起来也非常方便 ,但是微信记录保存起来却不那么容易,很多时候律师会遇到到开庭的时候需要出示证据原件时,发现部分微信聊天记录缺失,所以在使用微信证据之前,最好到公证处对微信进行公证。

在公证处,一般会登陆微信、操作微信,调取和记录整个过程,全程都用视频录制下来,这是证据保全的过程。因公证的效力是很高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原被告不会对聊天对象提出质疑。

笔者遇到过当事人在开庭前告知无法来开庭,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手机也不方便寄过来,往往这时法官会建议可先行录屏,当然,录屏不仅仅是简单的使用手机自带的录屏程序,这时建议使用到录屏工具——权利卫士,权利卫士是一款具有法律效用的可信时间戳的通过拍照、录像、录音取证的取证工具(感觉权利卫士要给我们广告费呀)。

但是,如果对方对录屏内容提出质疑时,法官还是需要手机核对原件,这时公证文书的效力就突显出来了。

划重点

在交易过程中,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的合同,但是微信聊天记录的内容若能够证明交易事实、欠款情况,那么依据聊天内容可以让法官判定被告确实拖欠相关款项,一样可以达到追款目的。